日前,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市發改委委托,對“天津市2013年度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單位碳排放報告核查項目”實施了政府采購。經過專家評審,最終確定4家中標供應商為碳排放企業核查機構,這是天津首次以政府采購方式引入第三方機構,對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企業碳排放實際情況進行核查。
天津作為國家首批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地區,于2013年12月出臺了《天津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本市實施二氧化碳重點排放源報告制度,年度碳排放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應于每年第一季度編制上年度的碳排放報告,并于4月30日前報市發改委。本市建立碳排放核查制度,確定的第三方核查機構有權要求有關企業提供相關資料、接受現場核查并配合其他核查工作。
為做好2013年度碳排放報告核查工作,天津市發改委委托市政府采購中心,通過政府采購確定年度核查工作的單位及核查費用,并會同市政府采購中心研究制定了采購需求和評價指標,經過專家評審,最終確定4家中標供應商為碳排放企業核查機構,負責對本市114家企業碳排放核查工作。市發改委依據第三方核查機構出具的核查報告,結合納入企業提交的年度碳排放報告,審定納入企業的年度碳排放量,并將審定結果通知納入企業,作為納入企業年度碳排放量的最終結論。
天津市財政局有關人士介紹,確定的“碳查機構”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擁有固定辦公場所及核查工作辦公條件,具有良好的從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制度。同時,在國家有關部門備案,具備健全的核查工作相關內部質量管理制度。核查工作由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相關技術能力,信用良好,無任何違法違規從業人員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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