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挖掘“十二五”節能潛力,省工信廳、省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對我省明確規定組織實施的十大節能工程、循環經濟工程等予以節能專項資金支持。目前2014年省節能專項資金備選項目申報工作已啟動。
申報節能資金扶持的項目須符合國家和海南的產業政策;建設內容符合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節能技術改造項目要求年節能量200噸標準煤及以上;其他節能技術改造項目(節能量難于核定)和工業節水、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示范項目等,項目總投資原則上應在200萬元以上;須為2014年在建項目,或者已完成前期工作、建設資金落實、基本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等。
各市縣節能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須于今年3月底前將項目材料報省工信廳和省財政廳。
我省今年將給予專項資金扶持的十大節能工程和循環經濟工程分別為:
綠色照明工程、可再生能源利用、鍋爐(窯爐)節能改造工程、電機系統和電力設備節能改造工程、能量系統優化和余熱余壓利用工程、節約和替代石油工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循環經濟園區建設、清潔生產項目、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沼氣利用項目、高用水行業節水改造示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