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促進建筑節能發展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11月15日起公開征集民意。
《征求意見稿》擬規定,要嚴格控制城市公用設施和建筑物裝飾性景觀照明的能耗;城市公用設施和建筑物景觀照明應采用LED、光導管等節能環保產品;規定商品房在銷售時要寫明房屋的能耗指標、節能措施、保護要求、保溫隔熱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中寫明。
合肥正在向“低碳城市”目標邁進,今后,將引導金融機構對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應用、建筑節能示范工程等項目提供支持,鼓勵建設、設計、施工單位優先采用列入推廣應用目錄的建筑節能技術和產品。《征求意見稿》擬明確,規劃部門依法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規劃審查,不符合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不得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節能將成建筑驗收的重要指標之一,建設部門將對竣工驗收資料進行審核,對不符合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項目不予驗收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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