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印發了《“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明確了各省區“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
“十二五”期間,寧夏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是:
2015年,全區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含工業、生活、農業)分別控制在22.6萬噸和1.67萬噸以內,比2010年分別減少6%和8%;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控制在36.9萬噸和39.8萬噸以內,比2010年分別減少3.6%和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