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在環境問題上中國已展現出了充分的決心并付諸行動。其中,相對傳統的行政命令方式,運用市場機制解決環境問題成為一種重要手段。
在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提出“發展環保市場,推行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交易、水權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2014年以來,這些環境問題市場化機制建設各有發展。其中,《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進一步推進在天津、河北、內蒙古等11個省(區、市)開展的排污權試點工作。水利部提出將在寧夏、江西、湖北、內蒙古、河南、甘肅和廣東7個省區開展水權試點。節能量交易也已在多個地區試行。
令人矚目的是,中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在2014年取得了重大進展,7個試點碳交易市場全部完成開市,運行平穩,而國家發改委也于2014年12月發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適用全國碳市場的國家層面政策正式出臺。
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司長蘇偉在2014中國碳市場高峰論壇上表示,《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對于推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有重大指導性作用,下一步還將推動更高層次的立法。
試點碳市場運行平穩
自2013年6月以來,全國陸續啟動了7個碳交易試點,分別為深圳、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湖北、重慶,包含了全部4個直轄市、2個省及1個計劃單列市。7個試點根據不同的規則,總共納入2000多家各類企業,涵蓋數十個不同行業,每年發放的配額總量約12億噸。
國家發改委發布的《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14年度報告》總結,初步形成了全面完整的碳交易試點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了具有一定約束力的、由強度目標轉換成絕對總量控制目標的、覆蓋部分經濟部門的“上限-交易(Cap-Trade)”交易和政策體系,建立了堅實的技術基礎和能力。
同時,各試點省市均通過場內交易完成了碳定價, 截至2014年10月底, 7個試點省市碳交易市場共交易1375萬噸,累計成交金額突破5億元;配額拍賣合計成交量1521萬噸,共獲得拍賣收入7.6億元。
2014年,深圳、上海、廣東、北京、天津5個碳市場均在6-7月份完成了首次履約,即企業按照實際排放情況上繳配額。其中,上海191家企業實現了100%完成履約,其余試點地區的履約率也均在96%以上,試點履約率平均達到98%左右,體現納入企業對碳交易的了解和認同已經加強。
在2013年配額的履約周期內,深圳和上海的總成交量均超過了150萬噸,深圳的交易額更是里程碑式的超過了1億元。從交易價格上看,各市場的價格均比較穩定,并沒有出現價格大幅下跌或上升的局面。
同時,也在不斷拓展對碳市場功能的理解以及對企業的組織能力。
例如,廣東引入有償分配制度,并在首年履約時要求企業有償購買3%。這一方法在初期受到了許多質疑,但也提供了國內惟一的配額有償分配經驗。而目前廣東省政府也在計劃將配額競價募集到的6億元用于籌建區域性碳基金—廣東省低碳發展基金。這一思路突破了試點的常規模式,在交易之外建立了新的碳金融機制,將具有較大示范作用。
同時,深圳和湖北也在不斷地進行碳金融創新突破,在碳債券、碳基金、碳配額托管、碳資產質押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嘗試,做出許多“國內首單”。此外,深圳還計劃將交通納入到碳交易體系中,將成為國內又一先行經驗。
北京近期在探索區域碳交易連接方面實現了突破,建立了京冀跨區域碳排放權交易試點。上海則穩健地開展了第二階段的碳交易制度設計,以建立更加長遠的碳市場預期。天津和重慶也在積極籌備下一履約期的工作安排,以更好地為本地區低碳發展服務。
通過一年多的運行,這7個試點各自設立了不同的規則和方法,自身經濟發展水平和產業結構也有較大不同,為將來的全國市場建設積累了大量經驗。
全國市場建設起航
在試點市場貢獻的大量經驗基礎上,全國碳市場建設也在加快推進之中。
此前,中央已將碳排放權交易明確列入2014年的中央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國家發改委在此時發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既符合了中央改革小組的時間要求,也呼應著利馬氣候變化會議上中方展現的決心和行動。
蘇偉表示,試點市場從前期的運行情況來看,總體比較平穩,為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奠定了一個好的基礎。下一步,將以七個試點為核心,進一步向周邊輻射,盡快推動形成全國碳排放市場更加廣泛的基礎。同時,國家發改委也將組織《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的宣講和介紹,為盡快能夠進入到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做好充分準備。
從內容上看,此次出臺的《管理辦法》主要為框架性文件,明確了全國碳市場建立的主要思路和管理體系。目前,國家尚未明確哪些行業的哪些企業將被納入全國碳交易市場,但根據目前了解的情況,將來全國碳市場的初期納入范圍很有可能是“抓大放小”,主要納入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如電力、鋼鐵石化、建材、有色金屬等,預計全國范圍內將有約萬家企業被納入。
根據國家發改委安排,2015年將為全國碳市場的前期準備階段,完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基礎設施建設。而全國碳市場擬于2016-2019年間全面啟動實施。
因此,排放量大的企業應盡早做好準備,摸清自身排放情況、制定相應減排規劃,積極應對即將到來的全國碳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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