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滬蘇浙皖長三角三省一市和國家八部委組成的“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近日在上海召開第二次工作會議。會議形成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2015年重點工作建議,共3方面10條:
一是加大重點治理工作的力度。根據國家要求和區域特點,聚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和清潔能源替代、煤電節能減排升級與改造、工業結構調整和污染治理、機動車污染防治、秸稈和揚塵污染治理等五個方面。二是啟動一批治理難點工作。非道路移動機械、港口船舶等都是具有區域特色的重點污染來源,長三角地區將加快啟動相關方案。三是加強區域政策對接和技術協作。在強化污染治理的同時,加強規劃與法規標準對接、政策協同和技術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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