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研中心專家表示,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將成為優化能源結構、促進節能減排、搶占科技競爭制高點的“先手棋”。
“當前正值我國能源發展面臨機遇與挑戰并存之際,此次能源發展計劃的出臺有著非常重要的及時性意義,其也將成為我國下一步優化能源結構、促進節能減排、搶占科技競爭制高點的‘先手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產業經濟研究部第三研究室主任、研究員王金照說。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明確了我國能源發展的五項戰略任務。圍繞《行動計劃》出臺的政策目標及重要作用,清潔低碳能源是否將成未來主攻方向,以及《行動計劃》中各項措施在推進過程中應注意避免哪些問題等重要方面,王金照在接受記者專訪時作了解讀。
“跳得起、夠得著”的戰略目標
記者:《行動計劃》確立了我國到2020年的戰略方針和目標,包括到2020年,我國將基本形成較完善的能源安全保障體系;基本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能源市場體系;能源自給能力保持在85%左右等。就我國目前情況來看,實現該目標有著怎樣的難度?
王金照:總體來看,這是我們能夠“跳得起、夠得著”的目標。但該目標實現起來有一定的難度。從現在起到2020年這關鍵性的六年,我們任務艱巨。尤其是對于《行動計劃》提出的“將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48億噸標準煤左右”以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5%,天然氣比重達到10%以上”等目標值。照此比例測算來看,今后我國風電將必須達到2億千瓦的水平,光伏發電須達到1億千瓦,核電須達到6000萬—7000萬千瓦,水電則須達到3.6億千瓦。從實施角度來看,今后要面臨的挑戰與壓力著實很大。比如,天然氣比重若想達到10%以上,需要達到4千億立方米。而從我國目前水平來看,則必須達到在現有基礎上翻一番,其難度可想而知。加之如今煤炭市場等傳統化能源價格正在下降,在此情況下,清潔能源要想實現如此之大的飛躍與發展,難度將更大。
但這仍是一個我們通過努力可以實現的戰略目標。首先,從需求層面看,如今我國面臨的外部形勢依舊緊迫,治理大氣污染將需要大量清潔的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氣等清潔能源,而這也將驅使我們更努力地為完善能源安全保障體系而不斷奮斗。
其次,從技術可行性層面看,我國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諸如光伏、風電等,天然氣的全球供應也非常充分,因此未來關鍵就是要看我國究竟有著多大的決心與力度去切實推動《行動計劃》具體措施與目標的發展,其中包括相應的體制改革是否能夠配套等關鍵性問題。今后只要我國保持較大力度的推動力與決心,切實做到將具體政策措施貫徹到位,《行動計劃》中提出的戰略目標仍是可以實現的,是我們能“夠得著”的一個目標。
將成搶占科技競爭制高點“先手旗”
記者:當前正值我國能源發展面臨機遇與挑戰并存之際,從及時性角度看,此時《行動計劃》的出臺有著怎樣的重要意義?
王金照:當前,中國的環境問題已經到了一個關鍵性的臨界點,尤其是大氣環境污染問題。大氣環境污染問題中有近70%—80%是由能源問題導致的。此緊迫形勢也為今后我國新能源發展帶來巨大推動力。
目前來看,我國新能源技術進步非常快。比如,風電的價格現已與火電愈來愈接近,預計到2020年前后,我國將基本實現風電與火電平價。據預測,光伏發電將在2020年前后在銷售端實現平價。近些年,我國風電與光伏成本大幅下降。2009年,光伏一度電在4元左右,而如今下降到1元左右。風電如今也已下降到0.48元—0.58元的價格區間。也因此,我認為《行動計劃》的出臺有著十分重要的及時性意義。
一方面,《行動計劃》對當前我國能源領域的重大問題、對中央的重大部署作以了回應。習近平主席曾在主持召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時提出,要推動能源消費、能源供給、能源技術和能源體制四方面的“革命”。另一方面,其也將成為我國下一步搶占科技競爭制高點的“先手旗”。不論從科技創新角度還是產業發展角度看,今后能源領域無疑都將成為各國為此爭奪的一個制高點。
《行動計劃》也指出,要堅持“節約、清潔、安全”的戰略方針。無疑,清潔能源無疑將成為我國今后能源發展的主攻方向。在我看來,清潔能源包括三個方面:首先是傳統能源的清潔利用,比如煤炭的清潔利用。今后我們可以大規模集中建設脫硫脫硝脫氮除塵的設施,并通過監管讓其充分發揮作用。其次是對傳統能源的一種替代。今后我們需要逐漸替代過去難以控制的分散燃燒方式。如今,我國不僅要面對局部污染物問題,還要面對二氧化碳總量控制問題。在前不久召開的APEC會議上,中美兩國更是達成了溫室氣體減排協議,我國提出到2030年左右中國碳排放有望達到峰值,并計劃到2030年將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提升到20%。
能源改革須堅持四大原則
記者:未來我國的能源改革應堅持哪些關鍵性原則?
王金照:今后我國的能源改革必須堅持四大原則:首先,也是最基本的問題,今后必須要堅定不移地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要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以及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的大方向來推進改革。
其次,有序放開市場。要強調的是,這并不意味著無限度放開,而是在設定了一定環境與機制的條件下放開,形成良性競爭局面,也將有效保證能源供給。這其中包括對國有企業的開放、對民營企業的開放以及對跨國公司的開放等。我們應歡迎所有能夠更好地解決中國面臨的資源環境問題的優秀企業,并給與其公平競爭的機會,我并不贊同拆分現有的大能源企業的做法。
第三,推動能源領域國有企業改革。在能源領域,尤其在油氣和核電領域,國有企業還是要保持其控股地位。但同時也應適當做些創新性的改變與嘗試。可以采取多家能源公司持股的方式,以形成更有市場意識的相互制衡的良好治理結構,讓企業能夠按照更加市場化的方式進行運作。
最后,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包括政府對自然監管以及加強政府對科技創新和節能環保的投入。我國在科技創新領域比較薄弱,相較而言,美國的能源科技投入非常之大,今后我們要將科技創新體系真正建立起來,包括進行總體協調與推動、進行基礎性研究、加強資源配套能力以及加強能源規劃的技術支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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