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專項監察的通知》要求,山西省節能監察總隊會同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于8月11至15日對22家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節能專項監察。其中政府機關19家,事業單位2家,社會團體1家。
此次監察的主要內容是公共機構制定年度節能目標和實施方案的情況;公共機構完成年度節能目標的情況;公共機構落實節能改造措施的情況;能源消費計量、監測和統計情況;節能管理規章制度建立情況;公共機構采購用能產品、設備,是否優先采購列入節能產品、設備政府采購名錄中的產品、設備的情況;公共機構建筑單位是否嚴格執行夏季空調溫度設置不低于26℃,冬季空調溫度設置不低于20℃的規定;公務車管理及使用情況共八方面的內容。
通過此次監察,現場對節能工作存在不足和問題的公共機構提出了合理化建議及整改要求,對推進公共機構用能管理標準化,加強公共機構能源消耗統計工作,規范公共機構用能行為,充分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節能中的表率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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