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是一座以工業為主的城市,能源消耗量大,能源對外依賴度高,推進節能減碳,加快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是武漢市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十一五”期間,我市單位生產總值能耗累計降低21.85%,圓滿完成省下達我市的節能目標任務。進入“十二五”,隨著節能空間的進一步壓縮,節能減碳的難度也相應加大。近三年來,武漢市迎難而上,采取一系列措施, 2011年-2013年單位生產總值能耗同比分別降低4.30%、4.47%、3.51%,均超額完成省下達我市的年度節能目標任務。
在當前全社會尚未完全形成自覺踐行節能低碳的氛圍下,節能減碳,仍然重在管理,迫在體制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市發揚“敢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積極探索節能新機制,部分工作走在了全國同類城市前列。
一是建立能源總量控制制度。武漢市自我加壓,主動設定了“十二五”時期能源消耗總量的“天花板”,以此倒逼節能減碳。2011年起,市政府將“十二五”能源總量控制目標作為引導性指標分解下達到各區并進行考核。2011年-2013年,我市能源總量年均增幅為7.24%,低于“十一五”時期的年均9.22%的增幅。
二是建立完善項目能評制度。國家發改委發布6號令后,武漢市在全國同類城市中較早啟動了能評辦法的起草工作。2010年,市發改委出臺了《武漢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2011年對《辦法》進行了修訂。截至2013年底,全市完成節能評估和審查項目1152個,44個項目沒有通過首次節能評審,1個項目被否決,占項目總數的3.82%。這1152個項目年總能耗361.07萬噸標準煤,經過節能審查,提出節能整改建議4400余條。
三是開展循環經濟地方立法。自武漢市獲批“兩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以來,循環經濟一直是我市推進“兩型社會”建設的重要突破口。2008年,國家出臺《循環經濟促進法》后,我市將循環經濟的地方立法提上日程。經過5年的探索實踐,《武漢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辦法》順利通過省人大常委會批準,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辦法》的部分內容,如對機關辦公用房裝修的年限限制,城市公共設施拆除和改造的限制在同類城市中屬于首創。
四是探索推行節能市場化機制。合同能源管理是當前發達國家主流的節能改造模式,也是我國目前主推的節能機制。由于各種因素的限制,目前推行情況并不理想。在經過認真調研的基礎上,武漢市針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支持、稅收優惠、信貸融資等方面分別制訂了相關的政策,將于年內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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