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實湛江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體現。”這是今年3月,深圳市交通運輸局在其官方網站公布的《深圳灣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送審稿)》中的一句話。
深圳市工程的環評文件35次出現“湛江”,不可謂不魔幻。
環評是約束項目和園區準入的法制保障,是在發展中守住綠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線。而環評質量是環評制度效力的生命線。近年來,從“紅頂中介”到獨立法人,再到取消資質許可,環評機制正在經歷改革陣痛,環評亂象不時發生。
給現成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換個地名和部分表述,搖身一變成為一份新的環評文件;
業主單位出錢、環評機構“消災”,一些環評文件中建設項目關鍵數據或信息缺失;
有的環評師幾個月編制數百本環評報告等環評文件弄虛作假、粗制濫造問題持續引發公眾關注。
受訪基層干部和業內人士認為,環評文件編制質量不高,表面上看是環評編制單位能力不足、不負責任,深層原因是一些建設單位環評主體責任意識淡薄。須落實法律責任,加強信用管理,產生聯合懲戒的強大威懾力并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29日的座談會16日“被召開”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環評事件之后,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加大了監管力度。生態環境部辦公廳4月印發《關于加強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質量監管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切實扭轉環評文件編制質量不高的被動局面。”
然而,記者通過梳理相關數據及通報發現,環評文件粗制濫造、弄虛作假情況不容樂觀。
今年7月,生態環境部通報2020年一季度環評文件常態化復核發現的問題,涉及24個省(區、市)各級審批部門審批的101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8份存在質量問題。
中部某省生態環境廳近期抽查省內外12家環評編制單位,發現其中4家不規范。
西部某市技術復核近一年環評文件157份,其中不合格環評文件16份、環評審批問題2個、審批系統填報問題100余條。
環評文件編制質量不高,一方面表現為粗制濫造,技術性差錯較多,如遺漏評價因子、污染源核算方法或結果錯誤、所提環境保護措施及其可行性論證不符合相關規定、環境要素或者環境風險預測與評價內容不全等。
另一方面存在抄襲編造、弄虛作假問題。長期關注環評問題的民間環保組織廣州綠網環境保護中心干事丁文章介紹,環評文件中的公眾參與造假比較突出。如今年7月16日,河北省邢臺市廣宗縣公開的一份環評報告書寫到“2020年7月29日廣宗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組織召開了本規劃環評的座談會”。
29日的座談會,16日“被召開”,其真實性不言而喻。
造假 王威圖
資料不全想象湊
記者采訪獲悉,編制一份環評報告書或報告表,環境監測一般用時1個月,公眾參與需多花1個月,編制、報審等環節也需要1個月,所以完成時間一般不低于3個月。編制大型復雜建設項目的環評報告用時更長,可能要一兩年以上。
“我們當地某環評企業的一個環評師,8個月編制環評報告書5本、環評報告表234本,明顯不合常理。”西部某市生態環境局一位干部告訴記者。
這位干部坦言,當地注冊登記的環評單位有130多家,注冊環評師近400名,還有在當地開展環評的外地企事業單位,數量較多。但實際上,有的單位只有一名環評師,工作量大,因而出現沒有環評師資格的槍手代勞編制環評,再由環評師簽字的情況,甚至冒名頂替等違法違規行為。
近期,廣東省佛山市生態環境局發函對佛山市科正飛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及環評工程師吳玉勇進行通報批評,該環評師2019年12月13日至今年8月10日共在信用平臺上傳環評報告書13份、報告表564本,并在主管部門審核發現問題后,拒絕約談、拒接電話。
另一方面,一份高質量的環評文件,既需要環評編制單位技術能力過關、態度負責,也需要項目建設單位認真履行環評主體責任。但當前,一些項目建設甲方以走形式的態度對待環評。
“我們是乙方,有時候很無奈。”安徽某大型環評編制單位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員說。
無奈體現在三處:首先,低價是很多甲方在選擇環評編制單位時的第一選擇。環評編制單位難以覆蓋成本,要么放棄,要么轉包或粗制濫造。其次,甲方為讓項目盡快落地,往往要求環評在短時間內趕完進度。再者,編制環評需要有據可依,然而一些甲方沒有或不提供建設、設計等基礎資料,環評師只能硬湊甚至憑空編造。
在丁文章看來,環評委托關系是環評文件出現質量問題的重要原因,“環評機構收了業主單位的錢就要為他們服務,很多業主單位會分幾次付款,有的還要環評文件通過了再付,從而影響環評的客觀中立。”
一天審批三份環評文件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環評處副處長徐獻文等業內人士認為,環評市場化后,與之配套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仍在建設完善中。近年環評數量激增也給監管帶來更大挑戰。
以浙江為例,環評單位原先注冊的有40多家,取消資質許可后增加到近250家。2019年有環評登記表5萬余份、報告表16000余份、報告書1000多份。按現有基層環保部門環評審查力量計算,縣市區審批人員每年要看上千份環評文件,平均每天要審批三份以上。
提高環評質量、補齊監管短板,受訪人士建議,首先應穩步建設以質量為核心、以信用為主線的環評文件編制事中事后監管機制。
當前,生態環境部依托全國統一的信用平臺,建立“一處失信、全國公開”和“多處失信、全國受限”的跨地區環評失信懲戒機制。平臺仍在運行初期,發揮作用需時間積累。
“當前監管針對環評師有規定,但對相關企業缺乏約束。有的環評公司受了處罰,但實際控制人又重新注冊一個公司,依然可以開展環評業務。”一位基層環保干部建議,強化法律責任,落實單位及相關負責人“雙罰制”。
其次,簡化優化環評編制導則。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評估中心工程師陳琦建議針對不同地區情況,突出環評重點,有針對性地提出要求。“具體項目落地時,在已經對區域環境風險進行管控的前提下,酌情簡化環評流程。”
此外,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第三方機構審核環評文件,彌補基層監管力量不足現狀;并加大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力度,公開環評文件專家審批、公眾舉報、查處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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