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強進口舊機電產品檢驗監管。加強涉及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的進口舊機電產品到貨檢驗及后續監管。落實國家政策,將高能耗、高污染舊機電產品拒之國門之外。
二是加強對進出口耗能產品檢驗把關工作。在到貨檢驗中嚴格核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能源效率標識的產品目錄》,重點加強對冰箱、空調、電熱水器等產品的能效標識核查,要求在國內銷售、使用的相關產品必須加貼能效標識并與備案資料相符,對加工貿易全數出口的能效產品必須辦理無需加貼能源效率標識產品申請。
三是從信息方面積極幫扶企業。及時為企業提供國內外相關產品節能減排的標準信息,為企業改進生產工藝、實現產品升級換代提供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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