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國家審計署發布20個省有關企業節能減排審計調查整改結果,我區督促46個節能項目完工,節約標準煤145萬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審計署對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等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電力、鋼鐵和水泥等行業2007年至2009年節能減排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并于5月13日向社會公告了審計調查結果。日前,審計署對相關地方和企業的整改情況進行了跟蹤調查。根據審計發現的問題,四川、吉林等14個省有關部門督促企業建成未按期完工的節能技術改造工程項目298個,共實現節能量726萬噸標準煤,如內蒙古自治區督促46個節能項目完工,節約標準煤145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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