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24日報道,審計署21日發布的一則名為“5044個能源節約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審計結果”的公告顯示,廣東漢能等11家企業騙取中央財政補貼資金達2.2064億元,其中從金太陽示范工程補助資金騙取的金額普遍較高,最高達到5926萬元。
審計署公告顯示,2011年至2012年,為支持重慶、上海、安徽、遼寧、廣東等18個省份的節能環保行業發展,國家財政撥出800多億元資金,專項用于“三款項目”(能源節約利用類、可再生能源和資源綜合利用類、節能環保類)建設。但348個項目單位擠占挪用、虛報冒領“三款科目”資金16 .17億元。
報道中指出,廣東漢能光伏有限公司也在騙補的名單中。據審計署披露,廣東漢能光伏有限公司1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單位多報建設規模和裝機容量,違規獲得中央財政金太陽示范工程補助資金2637 .25萬元。
對此,廣東漢能官方表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受廠區屋頂安裝、鋪設等條件限制,廣東漢能廠區實際完成了5.18MW,并已并網發電,其余的4.82MW容量建設地址變更至農夫山泉廠區,目前,該4.82MW項目已鋪設完畢,正在申請竣工驗收和并網。
據了解,廣東漢能光伏有限公司10MW光伏發電項目被列入2012年“金太陽”示范工程,并獲核準。由于廣東漢能廠區屋頂未能滿足該項目10MW的全部容量,廣東漢能于2012年12月將補貼資金2637.25萬元退回河源市財政局。
目前漢能官方最新消息稱,廣東漢能光伏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與農夫山泉河源基地簽訂合同,將10MW項目沒有完成的4.82MW容量建設地址變更至農夫山泉廠區。該變更已于當月正式報送廣東省發改委并被受理。目前,該4.82MW項目已鋪設完畢,正在申請竣工驗收和并網。待廣東漢能10MW“金太陽”示范工程項目全部竣工驗收、并網發電后,廣東漢能光伏有限公司將再申請撥付剩余的補貼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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