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電力行業節能減排,優化資源配置,調劑省間余缺,促進跨省電能交易。新年伊始,華東電監局根據當前實際情況,適時修改、補充并發布了《華東電力市場跨省集中競價交易規則(試行)》臨時條款。發電企業投標時,僅申報投標電量,不申報投標電價;交易平臺按照脫硝優先、機組容量優先、價格優先的順序將投標發電企業進行排序。通過交易規則的修改,積極推動華東跨省電能交易平臺重啟。
1月19日,華東區域電力市場重新啟動集中平臺交易,順利完成安全校核和交易出清,達成交易電量2.12億千瓦時。此次交易,江蘇、浙江省電力公司分別提出在2月購入電量3.024億千瓦時,安徽和皖電東送發電企業共有20家發電企業參與了競價,總投標電量3.97億千瓦時,經安全校核后,最終成交2.12億千瓦時,電價456元/千千瓦時,成交電廠全部為皖電東送機組。
根據目前預測,2012年江蘇、浙江存在不同程度的電力缺口,而安徽、福建在部分月份存在電力富余。為繼續探索區域平臺優化資源利用優勢,華東電監局積極推動電力市場交易工作,在不突破目前的電價政策文件的前提下增加了《華東電力市場跨省集中競價交易規則(試行)》臨時補充條款,修訂了投標和成交規則。此次交易不改變電廠的批復電價水平,有效利用了華東區域內省間標桿電價的價格空間,讓發電和需求直接見面,充分發揮了電力市場在調劑余缺,滿足系統供需平衡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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