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12月7日再次發出呼吁,敦促發達國家履行承諾,盡快使綠色氣候變化基金開始運作,為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提供長期的資金支持。
廣大發展中國家一直認為,發達國家在幾百年的工業化過程中產生了巨大數量的碳排放,而且時至今日,人均碳排放仍然居高不下,因此理應承擔歷史責任,率先大幅度量化減排,同時為發展中國家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提供技術和資金支持。
2009年在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上,發達國家集體承諾,在2010至2012年期間提供近300億美元,并且在2020年之前每年調動1000億美元,用于支持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2010年的坎昆氣候變化大會重申了這一承諾,并決定設立一個綠色氣候變化基金,但有關這一基金的構成和運作方式一直未能達成共識,這也是本次德班會議的一個關鍵議題。
潘基文秘書長表示,盡管目前300億美元的短期“快車道”氣候資金已經基本上已經有了著落,納入了發達國家的預算之中,但這些資金的分配和交付應更加迅速和透明。在長期融資方面,要實現在2020年之前每年籌集1000億美元的目標,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他指出,盡管世界已經步入一個經濟不確定的時期,一個財政緊縮的時期,但發達國家履行承諾的重要性,怎樣強調都不為過,這對于幫助發展中國家在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方面取得進展來說非常關鍵。
潘基文表示,當前最緊要的挑戰就是建立綠色氣候變化基金,他呼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各締約國展示出領導力,在本次德班會議期間彌合分歧,就基金的構建達成一致,同時呼吁工業化國家注入足夠的啟動資金,以便基金能夠立即開始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