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財政部綜合司公布2015年全國土地出讓收支情況。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推進,固定資產投資特別是房地產投資增速大幅回落,經濟增速放緩,土地市場需求不足,全國土地出讓收支規模出現“雙降”。專家分析稱將給一些地方政府的財政收支帶來壓力。
財政部的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繳入國庫的土地出讓收入33657.73億元,同比下降21.6%。其中,招拍掛和協議出讓價款29820.20億元,下降22.4%;補繳的土地價款1455.18億元,下降23.0%;劃撥土地收入1103.57億元,增長17.8%;出租土地等其他收入1278.78億元,下降24.4%。當年,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教育資金、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分別為436.69億元和423.51億元,同比下降33.4%和35.6%。
今年2月,媒體報道“土十條”相關編制單位建議提取10%土地出讓收益,用于土壤污染治理。據測算,若各地提取10%土地出讓收益,加上中央財政、社會資金投入,每年投入可在1500億-2000億元,到2020年預計可籌措到1.1萬億-1.4萬億元,可有效解決當前土壤污染防治投入資金嚴重不足的困境。
作為“土十條”可能的資金保障機制之一,10%土地出讓收益的基礎已經發生了較大變化,對“取之于土,用之于土”沖擊不小。文本已基本成熟、等待出臺的“土十條”會不會因此延遲?讓我們拭目以待。
盡管一直被翹首以盼,但“土十條”若真的延遲,對進入土壤修復市場是福非禍:為大量還未上車的企業和資金延出了一段比金子還寶貴的時間,來布局和進入土壤修復,不然令槍一響,似箭離弦,產業的車輪滾滾而動,就已經輸在起跑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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