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部分地區土壤污染嚴重,總的超標率為16.1%。其中輕微、輕度、中度和重度污染點位比例分別為11.2%、2.3%、1.5%和1.1%。污染類型以無機型為主,有機型次之,復合型污染比重較小。從污染分布情況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長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東北老工業基地等部分區域土壤污染問題較為突出,西南、中南地區土壤重金屬超標范圍較大。
過去兩年,環保部密集出臺相關的土壤修復政策,尤其是進入2014 年以后,污染場地的調查、評估、修復和監測的一系列標準和法規的制定和頒布,填補之前在土壤修復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法規的空白,對整個修復的產業鏈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
2012 年6 月,《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實施方案》獲國務院批準,成為全國首個獲國務院批準的重金屬污染治理試點方案�!秾嵤┓桨浮飞婕耙巹濏椖�927 個,總投資達595 億元,其中土壤修復的投資規�;蜻_200 億元。由于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的問題嚴重,該項目有望成為全國重金屬污染治理的典范。我國的土壤修復行業尚處于起步階段,土壤修復的產值與污染的現狀不匹配,土壤修復行業年產值尚不及環保產業總產值的1%,這一指標在發達國家可達30%,對應的是超5000 億的市場規模,預計在十三五期間,類似于湘江流域的大規模的土壤修復市場會逐漸打開,行業發展空間巨大。
傳統的高度依賴于地方財政支出,并廣泛應用于環保行業的EPC、BT、BOT 等商業模式很難在土壤修復領域有大規模的應用,土壤修復市場的爆發與商業模式的明晰具有直接的關系。污染場地的治理本身難以量化,修復過程不產生現金流,這些方面均與污水、大氣處理等傳統的環保領域有較大的區別,治理企業與房地產開放商合作進行“棕地開發”,明后年環保稅出臺后成立類似于美國“超級基金”的土壤修復專項基金等均有可能會應用于未來的土壤修復領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