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深入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建設既有現代文明、又具田園風光的美麗鄉村。根據《全國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十三五”規劃》,我國僅有60%的建制村生活垃圾得到處理。當前,垃圾圍村等現象依然存在,解決農村垃圾問題刻不容緩。圍繞這一話題,本報組織了專題討論,希望引發思考。
解決農村垃圾問題難在哪兒?
一些地區農村環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但是由于缺乏長效管理機制,農村生活垃圾問題尚未根本解決。
開展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建設美麗鄉村的必然要求,是綜合解決農村環境問題的重要方面,是提升農民環境改善獲得感的有效途徑。
自2010年起,環境保護部和財政部開展了包括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在內的農村環境整治工作,一些地區農村環境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但是由于缺乏長效管理機制,農村生活垃圾問題尚未根本解決。主要問題有:
缺機構。目前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主要由城市管理局或市容管理局等部門進行,這些部門明確的管轄范圍為城市建成區,農村未納入其管理范圍內,導致農村生活垃圾沒有專門的職能機構進行管理。
缺設施。在城鄉二元結構下,很多地方尚未建設垃圾收集設施。垃圾處置場所建設也比較滯后,對新增農村生活垃圾接納能力不足。一些地方設施建成也無法有效使用,不符合農村實際及環保要求。一些農村在技術上直接參考城市處置模式,缺乏堆肥等資源化利用設施。
缺隊伍。一些地方受到客觀條件限制,尚未建立制度化保潔隊伍。部分試點示范地區農村建立了保潔隊伍,但由于缺乏資金支持和監督考核機制也流于形式。
缺資金。一些地方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投入大量資金后,無力承擔日常運營維護資金,導致工程往往不能得到長效運行,成為“曬太陽工程”。
缺機制。雖然一些農村生活污染治理技術規范中提出建立四級管理體系,但多數地區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尚未納入環境公共服務體系。盡管法律規定了各級政府的環境保護責任,但農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未納入干部考核,缺乏相應的獎懲機制。
受到以上幾種因素的制約,農村垃圾治理工作目前可謂舉步維艱。筆者建議,推動農村生活垃圾問題得到真正解決,下一步要在制定規劃、建立機制、加大投入、建設隊伍、宣傳教育等幾方面下功夫。
環保部門能做些什么?
要在國家層面加強頂層設計,構建部門各司其職、協作聯動的農村環境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讓各家都種好自家的責任田。
農村生活垃圾問題在很多地區已經引起了相當的重視,也進行了相應的治理,形成了不少經驗和范例。
值得思考的是,在農村生活垃圾尚未得到有效治理的地區,環保部門應當如何結合自身職能推動此項工作,并以此為契機,有力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為改善農村環境發揮更大作用。
農村生活垃圾與環保部門通常所監管的工業固體廢物具有顯著差異。工業固廢的產生者——企業,完全有經濟和技術能力獨立或委托處理固體廢物,相關環境法律法規也明確了企業的主體責任和義務,所以工業固廢治理主要依靠環保部門的嚴格監管和執法檢查。而農村生活垃圾的產生者——普通村民,顯然不具備獨立處理生活垃圾的能力,農村也不像城市小區有物業公司提供垃圾收運服務,況且其經濟水平也決定了難以通過農戶繳費的方式來購買服務,監管工業固廢的思路已然失效。
由此可見,治理農村生活垃圾最緊迫的不是環保部門的監督管理,而是垃圾主管部門的建設管理,治本之策在于動員相關職能部門及時補齊相應的公共服務,并且要有財政資金兜底,不增加農民負擔。其實,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其他方面例如生活污水處理、飲用水保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等也存在類似的情況。這些項目只有融入到相應主管部門的建設管理體系之中才能發揮作用。例如,環保部門牽頭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推動建設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設施——垃圾箱、垃圾房、運輸車輛等,必須與垃圾主管部門所使用的設備相配套。收運的生活垃圾如何運輸、如何處理等事宜也要與主管部門銜接好,使其有序進入城鄉生活垃圾管理體系中,最終讓垃圾得到無害化處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更需要由一個主管部門統一負責運行維護,才能避免“曬太陽”。
在農村環境保護工作中,環保部門去幫別人“耕田”的現象是應該避免的。當然,這與農村環境多頭管理、職責不清有關。我國正在加快推進環境管理轉型和創新,提升環境治理的現代化水平,為進一步破解發展與保護矛盾、建設生態文明提供政策和管理保障。所以,地方環保部門既要旗幟鮮明地推動農村環境改善,又要努力開拓環境治理新思路。農村環境問題不缺治理模式和技術,關鍵就在于理順管理體制。
筆者建議,要在國家層面加強頂層設計,構建部門各司其職、協作聯動的農村環境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讓各家都種好自家的責任田。
破解垃圾資源化困局
垃圾資源化的難點在于源頭分揀分類。長期來看,不能依靠行政手段推動農民參與,主要還是要靠激勵政策提升農民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除了加大治理力度之外,垃圾減量化、無害化并實現資源化勢在必行。目前,垃圾資源化雖然取得了不少成績,但也面臨很多挑戰。
政策激勵推動源頭分揀。垃圾資源化的難點在于源頭分揀分類。分揀分類工作做好了,后續收集、處理、利用就比較容易。但是,垃圾海量存在,涉及千家萬戶,若全由地方政府或社會組織來推動并不現實。若群眾都能參與其中,就會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長期來看,不能依靠行政手段推動農民參與,主要還是要靠激勵政策提升農民的自覺性和積極性。比如,縣鄉政府可就近建立“垃圾回收兌物(款)超市”,群眾以分揀的垃圾兌換相應的生活品或現金;還可嘗試垃圾回收積分制,達到一定積分就贈予一定物品。不管采取何種方法,只要釋放垃圾分揀回收的“政策紅利”,就會讓村民養成垃圾分揀分類的習慣,逐步把“利益行為”轉變為“自愿行為”。
制度規范推動垃圾收運。做好垃圾分揀只是垃圾資源化的第一步,下一步的垃圾收集運送是重點環節。從一些地方的實踐來看,如果責任不清管理不善,就會造成分揀分類后的垃圾錯裝混裝,導致前功盡棄。因此,各地應結合實際制定操作性強的管理制度、措施或辦法,確?衫煤筒豢苫厥盏睦盅b分運,確保運送合同合作單位規范處置。要建立裝運、運送詳細臺賬,完善相關手續。垃圾收集運送可由鄉鎮或村委會組織實施,也可以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走市場化路子。要杜絕垃圾私自收運、擅自處置、違法傾倒等行為。
技術支撐推動綜合利用。垃圾綜合利用是資源化的兜底環節,需要政策引領、技術支撐、市場發力。地方政府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勵建立垃圾綜合利用企業,如在企業用地、行政許可、金融信貸、稅收等方面給予一定扶持。同時,也要引導鼓勵科研院所(校),研究推廣垃圾綜合利用新技術、新成果、新產品。要大力培育垃圾綜合利用產業市場,用市場之手推動垃圾綜合利用產業蓬勃發展。
政府管理村民自治相互配合
政府管理和村民自治相互配合,才可能真正解決農村垃圾污染問題。就最終垃圾治理目標的實現而言,二者是互為條件的。
與城市垃圾治理相比,農村垃圾治理除了也面臨數量漸多、分類不充分、處理設施緊缺等問題之外,在收集環節也存在明顯問題,以至于垃圾隨處堆放、焚燒等現象日益增多。
農村生活的特點決定了垃圾收集成本高,且由于村組自治組織不完善,政府難以像在城市一樣提供統一的收集、填埋、焚燒等服務;诖,農村生活垃圾治理需要建立健全政府管理和村民自治兩個層次的規則體系,并相互配合共同實現治理目標。
在村民自治層次,要完善關于農村垃圾收集的村規民約。分散居住導致農村生活垃圾收集成本較高,農業生產產生的塑料垃圾等也難以收集,而農村地區的財政能力相對有限,依靠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完成農村垃圾收集存在難度。因此,建議通過村民自治途徑,制定農村垃圾收集的基本規則,明確垃圾收集的范圍、衛生標準、收集頻次和地點,由農村基層組織推動施行,農村居民相互監督。
在政府管理層次,要完善農村垃圾集中處置基本制度。農村垃圾收集完成后,垃圾集中處置屬于政府應該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政府應以規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確垃圾集中處置的范圍、措施。對于違反規定隨意焚燒垃圾的,進行管理和處罰。
政府管理和村民自治相互配合,才可能真正解決農村垃圾污染問題。就最終垃圾治理目標的實現而言,二者是互為條件的。沒有農村社區的自覺收集,政府的垃圾處理公共服務無從開展;沒有政府的垃圾處理服務,農村居民的垃圾收集沒有意義,更可能導致隨意堆放、焚燒等問題。在政府管理和村民自治雙層規則框架之下,可逐步提高治理目標,強化垃圾分類、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等工作,最終解決農村垃圾污染問題。
別讓城市垃圾給農村添堵
能不能解決城市垃圾流向農村的問題,不是一般的工作方式方法問題,而是衡量一個地方黨委政府對待農民群眾的責任和態度的問題。
治理農村垃圾污染,不能僅僅把目光盯在農村自身,還必須阻斷城市源源不斷流向農村地區的垃圾。
筆者曾經分管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多年,期間常到農村檢查調研,對廣大農村地區遭城市垃圾侵蝕、污染的問題感觸頗深。比如,有的城鄉接合部幾年之內便出現了堆積如山的城市垃圾,有的分布于鄉村的溝渠河塘已逐漸被包括來自城市的垃圾所填平,一些農村山區的溝溝壑壑也成了城市垃圾的天然填埋場。還有個別無良企業出于不良動機,將一些危廢垃圾惡意傾倒于農村地區。
城市垃圾大量轉移至農村地區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它直接惡化了廣大農民群眾的生存環境,破壞了原本是綠水青山的自然生態,甚至污染了農村地區的土壤。社會上曾流行反映這一問題的順口溜:“你(指城市)污染了我(指農村)的田和地,我污染了你的米袋子和菜籃子!
城市垃圾不斷流向農村有客觀和主觀兩方面原因。就客觀方面而言,這些年一些大中城市不斷擴張,人口急劇膨脹,各種垃圾的產生量呈幾何級數增長,但一些地方尤其是經濟欠發達城市垃圾處理和消納能力提升的速度滯后于垃圾不斷增加的速度。在一時還沒有能力建設新的垃圾處理設施之前,城市垃圾向農村轉移似乎成了一些地方化解垃圾增量的不二選擇。再則,相比于城市,農村、農民還處于相對弱勢的地位,對于來自于城市的垃圾,農民更多也只能無奈直至被動地接受。
從主觀上講,還是地方各級政府對這一問題重視不夠,尤其是對其造成的嚴重危害性認識不足,因而缺乏解決問題的責任感和主動性。相關部門則存在監管不到位甚至不作為的問題,導致了問題的加劇。
從根本上講,能不能解決城市垃圾流向農村的問題,不是一般的工作方式方法問題,而是衡量一個地方黨委政府對待農民群眾的責任和態度的問題。解決這一問題,首要的還是地方各級黨委政府要把這項工作擺上應有的位置,真正把事關億萬農民健康的大事放在心上。在實際工作中,要切實統籌城市環保和農村環保這兩者之間的關系,不能顧此失彼。要加大城市垃圾處理基礎設施建設的力度,使處理能力的提升與城市垃圾的增量相適應,從而在源頭上消除垃圾流向農村的隱患。要加強監督管理,對惡意傾倒垃圾等行為要進行處罰。
將垃圾治理作為督察重點
地方環保督察要把農村垃圾處理問題作為督察重點,圍繞“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檢查地方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履職情況,層層傳導壓力,推動垃圾處理工作有效開展。
我的家鄉在河北中部,兒時的農村可以說是“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田園風光。可近兩年春節回家,串門去姑舅家拜年,發現垃圾隨意堆放現象普遍。
這不禁讓我想起上世紀70年代初的農村,家家戶戶建有豬圈。燃燒柴火做飯后的草木灰、田地里的雜草、餐廚垃圾等扔到豬圈里,成為漚糞的原料。生活污水都倒進豬圈,是漚糞需要的水分。豬圈里漚的糞是很好的有機肥,由生產隊收取,并記工分。農作物秸稈主要作為生產隊飼養牛馬等牲口的飼料,或作為農戶的燃料。那時的農村,農業廢棄物及垃圾是可循環利用的。
鄉親對筆者說了一句話:“現在農民可舒服啦,耕種和收割莊稼都機械化,除草使用除草劑,農民不養豬、不漚糞,肥料全部使用化肥!边@讓筆者感觸頗深。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很多地方農業生產都實現了機械化、現代化,化肥、農藥使用比較普遍,日常消費品也進入尋常百姓家,導致生產和生活廢棄物與日俱增,污染農村環境。
目前,很多地方農民環境意識較淡薄,往往只關心自己家庭的環境衛生狀況,對公共場所垃圾亂堆亂放等現象并不關心。農民宅院及村落并沒有設置垃圾箱,也沒有專人負責處理垃圾。筆者認為,村委會在農村垃圾處理過程中可發揮重要作用,承擔管理者的角色。應加強制度設計,推動村委會在垃圾處理方面有所作為。
對此,一方面,要重視和開展農村環境宣教工作,引導農民改變落后的生活習慣,使其積極參與到農村環境保護中。另一方面,要強化農村的環保督察。2010年,環境保護部下發了《農村生活污染防治技術政策》,明確地方政府是農村生活污染處理處置設施規劃和建設的責任主體,鄉鎮政府和村民委員會負責農村生活污染防治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
筆者認為,地方政府要對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問題高度重視,明確農業等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地方環保督察要把農村垃圾處理問題作為督察重點,圍繞“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檢查地方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履職情況,層層傳導壓力,推動垃圾處理工作有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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