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是環境保護稅法實施后的第二個征期。甘肅省稅務部門統籌機構改革和環保稅征收工作,征期內全省3452戶環保稅納稅人申報環保稅稅收收入5529.5萬元,與去年第二個季度排污費4689萬元相比增長17.9%;減免稅1800.4萬元,實際入庫稅款3729.1萬元,實際入庫稅款數與同期排污費收入相比下降20.47%,折射出環保稅促進污染減排方面的效應初步顯現。
根據《環境保護稅法》規定,應稅污染物為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從甘肅省環保稅第二個征期征收情況來看,大氣污染物入庫稅款3557萬元;水污染物入庫稅款165.7萬元;固體廢物入庫稅款4.8萬元;噪聲申報入庫稅款1.6萬元。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有關負責人分析認為,環保稅的征收和優惠政策的落實,促進污染減排的效應初步顯現。全省第二個季度環保稅減免稅額1800.4萬元,減免稅額占全部申報稅款的32.6%,說明企業治污減排力度逐步加大,環保稅發揮了“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勵機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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