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四川省環境保護廳發布《關于各市(州)2016年上半年城市燃煤鍋爐淘汰工作進展情況的通報》(川環函〔2016〕1150號),截至2016年6月底,全省已累計淘汰燃煤鍋爐1807臺,其中上半年淘汰134臺。
從上半年淘汰推進情況看,阿壩州、南充市、巴中市、廣元市、廣安市、攀枝花市、達州市、瀘州市、宜賓市、成都市、甘孜州、雅安市、樂山市已完成累計應淘汰燃煤鍋爐全年目標。內江市、涼山州、綿陽市、自貢市接近完成全年目標。德陽市、遂寧市、資陽市、眉山市距離完成目標任務差距較大。
《通報》要求,一是各市州要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淘汰燃煤鍋爐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14〕223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2016年度實施計劃的通知》(川辦函〔2016〕42號)相關要求,加快推進,有效落實,確保全面完成任務。特別是德陽、遂寧、資陽、眉山四個市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責任,將應當淘汰的鍋爐全部納入淘汰計劃,制定淘汰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實。二是要認真做好淘汰燃煤鍋爐的驗收工作,按照《省級環保專項資金淘汰燃煤鍋爐項目驗收指南》(川環辦發〔2015〕156號)要求,加快推進驗收工作,建立、完善檔案資料,確保燃煤鍋爐淘汰目標任務落到實處。三是要進一步開展燃煤鍋爐清理,完善燃煤鍋爐清單,健全相關臺帳。分類施策,應淘汰的和應改造的要分別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進。同時做好季調度報表的報送工作,做到及時準確、完整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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