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明確提出要堅持綠色發展、著力改善生態環境,必須加大環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共治的環境治理體系。自治區黨委八屆十次全委(擴大)會議圍繞我區“十三五”時期的主要目標和任務,強調要堅持“兩個可持續”,落實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突出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
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堅持走“兩個可持續”發展道路
“十二五”以來,全疆上下牢固樹立環保優先、生態立區的理念,堅持走資源開發可持續、生態環境可持續道路,實施了塔里木河流域綜合治理等一批重大生態工程,生態環境建設明顯加強。塔里木河實現連續不斷流,沙化土地擴大趨勢明顯減緩;全疆新增天然林1億畝,造林1182萬畝,森林覆蓋率由4.04%提高到4.5%;河流水質優質率由91%提高到95%,湖泊水質優良率從50%提高到63%;烏魯木齊空氣質量從全國倒數上升到全國前列。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春賢指出:“這五年是生態環保最受重視、下力氣最多、成效最為顯著的五年,但依然是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制約短板!痹谧匀画h境稟賦方面,新疆地處亞歐大陸腹地、生態環境極其脆弱,環境容量和承載力十分有限,生態環境的承載力與跨越式發展的需求矛盾相當尖銳。在水資源方面,我們賴以生存發展的水資源極度匱乏且時空分布極不平衡,農業用水大量擠占生態用水和工業用水,地下水超采現象突出,水資源的總量逐步減少,一些地方河流斷流、湖泊萎縮。在農村環境方面,農村人居環境普遍較差,問題突出;在城市與工業發展方面,伴隨新型工業化的快速發展,污染物排放量逐年增加,在內地較長時間內出現的環境問題,新疆將可能在一個相對較短的時間集中顯現。生態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對新疆人民安身立命的嚴峻挑戰,成為影響和損害群眾健康的突出民生問題,這些都是新疆生態文明建設面臨的制約短板。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把“綠色發展”作為五大發展理念之一,明確提出必須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定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自治區黨委將“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確定為“十三五”時期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目標之一,強調要把生態文明的理念、原則、目標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貫徹落實到各級各類規劃和各項工作中。如果發展經濟與生態環境保護有沖突,發展經濟必須讓位于生態環境保護。我們必須立足新疆的基本區情,堅持“三個引領”,提高生態環境治理水平,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堅持走“兩個可持續”發展道路。
堅持生態立區、綠色發展,努力提高環境治理水平
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態環境很關鍵。
面對新形勢下生態環境建設的目標任務,必須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以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為底線,必須堅持環保優先、生態立區,堅持綠色發展,不斷加大環境治理力度。
大力推進污染防治和環境治理。
《建議》明確提出,擴大污染物總量控制范圍,將細顆粒物等環境質量指標列入約束性指標。我們要推進多污染物綜合防治和環境治理,實行聯防聯控和流域共治,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繼續推進烏魯木齊區域大氣污染治理工程,開展奎獨烏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抓好克拉瑪依、石河子、庫爾勒等城市區域復合型大氣污染防治,開展和田、喀什等南疆城市沙塵型污染綜合治理。
實施重大生態治理和修復工程。
要補上生態文明建設的短板,堅持兩個可持續,全面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必須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落實好《新疆生態環境功能區劃》,實施重大生態治理和修復工程,繼續推進天然林保護、“三北”防護林建設、退耕還林、退牧還草和野生動植物保護工程,繼續推進塔里木盆地和準噶爾盆地周邊沙漠化治理,實施伊犁河谷百萬畝生態經濟林工程,推進艾比湖、艾丁湖、柴窩堡湖生態修復治理。加強世界自然遺產地、自然保護區、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森林公園、重要水源地、重要濕地等保護建設。
切實加強和推進農村環境保護。
結合“安居富民”“定居興牧”和城鎮化等民生工程,加快推進集中連片與分散治理相結合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建立農村環境整治投資運營長效機制。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防治農業面源污染。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推進農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突出打好綠色、生態和有機牌,加大農村安全飲水支持力度,盡快解決飲水難、飲水不達標問題。
建立健全有利于生態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
抓緊制定和修訂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完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制度,建立排污權有償使用和排污權交易制度。積極落實新能源開發、利用和環保產業發展的各項財稅優惠政策,完善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等政策,實行節能標識、環境認證和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全面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建立并實施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推動地區間建立生態補償制度。落實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建立統一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推進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建立并嚴格執行排污許可證制度。
依法加強環境保護監督管理。
堅決貫徹落實《環保法》,實施嚴格的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重金屬等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實施新疆生態環境功能區劃,依法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加強環境空間精細化管控和風險防控,重大項目強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重大工業項目避開環境敏感區和人群集聚區。加快完善生態環境執法監管體制,全面實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依法打擊惡意違法排污行為,全面清理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堅決落實整改措施,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切實維護各族群眾的環境權益。
加強環境風險防控。
持續推進重點地區和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治理,加大對有色冶煉、化工、制革、鉛酸蓄電池、電鍍、金屬礦采選等重點行業監管力度,實施重點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強化核與輻射安全管理,加強危險廢物、持久性有機物和危險化學品污染防治。健全環境風險管理制度,加大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企業環境風險管控力度,有效防控和應對環境突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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