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下發的《淘汰落后產能中央財政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將繼續安排專項資金,對經濟欠發達地區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給予獎勵。湖南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經信委近日聯合出臺實施細則,明確獎勵條件和標準、申請程序等。
細則適用行業為國務院有關文件規定的電力、煉鐵、煉鋼、焦炭、電石、鐵合金、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造紙、酒精、味精、檸檬酸、銅冶煉、鉛冶煉、鋅冶煉、制革、印染、化纖以及涉及重金屬污染的行業。
獎勵門檻依據國家相關文件、產業政策等確定,并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產業結構調整等情況逐步提高。如造紙行業2011年的淘汰獎勵范圍為單條年生產能力5000噸及以上以廢紙為原料的制漿生產線,2012年單條年生產能力則提升為1萬噸及以上。
細則要求,獎勵資金必須專項用于淘汰落后產能企業職工安置、企業轉產、化解債務等淘汰落后產能相關支出,不得用于平衡地方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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