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儲能網獲悉,12月20日,甘肅省發改委印發《關于組織申報“十四五”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功能互補發展首批試點項目的通知》,文件中提出源網荷儲試點項目要優先落實電力消納負荷,支持存量燃煤自備電廠電量替代和工業園區、大型生產企業、大數據中心、可再生能源供暖等新能源電力綠色直供電示范項目建設。每家企業僅可參與1市1個試點項目申報。
原文如下:
關于組織申報甘肅省“十四五”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首批試點項目的通知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蘭州新區經發局,省電力公司:
按照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推進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我委會同有關方面擬啟動“十四五”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首批試點項目(以下簡稱“一體化”項目)規劃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電力多能互補試點項目
由各地結合“光伏+”綜合利用行動、新能源電站升級改造行動和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等工作自行組織,納入全省新能源建設規劃建設范圍統一管理:項目規劃應就近、打捆,項目布局宜相對集中,與公網電力系統的連接方式簡單清晰,不降低存量電源參與系統調節能力。
二、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項目
(一)實施方案編制要求
1、以市(州)為單位,每個市(州)最多上報2個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項目,原則上項目應在2023年內全部建成投產。
2、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項目應優先落實電力消納負荷源、網、儲項目應與負荷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產:利用存量負荷的,要嚴格落實國家對新能源消納電量和占比要求,并開展對大電網調節支撐需求效果分析,盡量減少對大電網調峰支撐需求;承諾的增量電力消納負荷未建成的,配套建設的源、網、儲項目不得并網。
3、支持存量燃煤自備電廠電量替代和工業園區、大型生產企業、大數據中心、可再生能源供暖等領域新能源電力綠色直供電示范項目建設;負荷為增量且配套電源項目電力電量可全部由增量負荷消納的項目優先納入支持范圍,項目建成后電源項目所發電量不得上網;支持規模化風光(水、火)儲用輸一體化控制系統等關鍵技術研究和示范應用。
4、試點項目應力求物理界面與調控關系清晰,劃出與大電網的物理分界面,可通過組織虛擬電廠等一體化聚合模式參與電網運行和市場化交易。
5、項目實施方案應附項目建設聯合體(如組建聯合體)源網荷儲投資方協議、承諾函和地方政府承諾函。
6、每家企業(包括獨資、控股、參股等方式)僅可參與1個市(州)1個試點項目申報,參與多個項目申報的,該企業參與的所有項目和項目所在地所有申報項目一律不納入評審范圍。
(二)工作節奏安排
1、項目實施方案編制階段(2021年12月中旬-2022年1月15日)請各地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280號)和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報送“十四五”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關于推進2021年度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按照“先試點、再推廣”的節奏,認真組織相關單位按項目編制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試點項目建設方案,由各地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經發局)統一匯總上報我委。
2項目實施方案評審階段(2022年1月中旬-2022年1月31日)。各地項目匯總上報我委后,我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咨詢機構對實施方案進行集中評估,必要時開展現場評估,屆時請各地做好評估準備和配合工作。
3、項目納規實施階段(2022年2月-2022年12月)。項目集中評估后,我委將會同甘肅能源監管辦等相關方面,結合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意見,研究確定將具備實施條件的項目納入我省“十四五”力發展規劃試點項目啟動實施,納規試點項目原則上應于2022年6月底全部開工建設,2023年底全部建成投產。
4、項目滾動調整階段(2022年12月)。對于已納規項目,因故無法全部建成投產或未啟動建設的,我委將結合國家對后續批次“一體化”項目工作要求,研究論證后進行滾動調整;因承諾負荷未落實或未達到承諾標準等原因造成項目無法實施的,取消項目試點資格,后續批次“一體化”項目不再考慮項目所在地和項目實施相關企業。
三、有關要求
“一體化”試點項目布局不得與隴電入魯、隴電入浙、隴電入滬等省級重點推動的外送通道項目配套電源規劃相沖突;嚴禁借“一體化”項目名義為違規電廠轉正、將公用電廠轉為自備電廠;儲能項目建設模式、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電力負荷要考慮多元化,原則上不推薦儲能項目建設模
式、電力負荷類似的多個項目同時納入試點范圍;無成熟項目的市(州)可不參加此次申報。
甘肅省發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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